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基础编码:0100340000
实施编码:11011500000076629994X100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依据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
法条内容: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详细设计开始前,向出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二)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予以受理;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受理。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八条 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决定,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出具审查意见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告知建设单位。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文件、资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建设单位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修改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 (一)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二)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的; (三)对未采纳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四)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 第二十条 已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一)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二)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2、[法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发布号令: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 《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法条内容: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实施机关: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区级、市级
权限划分:
市区权限划分:分条件办理
无
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甲15栋217室
咨询电话:(010)81298882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网上申报
申报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甲15栋217室
申报网址:http://211.147.135.209/ajjweb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甲15栋217室
所在窗口: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甲15栋217室
监督途径: 监督电话、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010)81298884
投诉窗口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甲15栋218室
投诉电话:(010)81298884
通办范围:无
办理类型:承诺件
中介服务: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网上支付:否
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原件1份)
2、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原件1份)
受理条件:
建设单位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办理流程:申请[区级] → 补正[区级] → 受理[区级] → 审查[区级] → 决定[区级] → 制作行政文书[区级] → 告知/送达[区级]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1、网络查询:http://211.147.135.209/ajjweb/ 2、电话:(010)81298882
批准形式:
结果文书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样例有效期:
物流快递: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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