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依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安监发[2017]29号)要求,12月21日,区安全监管局组织辖区内2016年7月至12月立项审批的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专项工作部署会。
会上,讲解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流程,部署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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