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新媒体产业基地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对推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改革发展的任务要求落实到位。
附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北京市大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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